放风筝350字作文三年级下,放风筝350字作文三年级下册看图写话

作者:ysladmin 时间:24-03-18 阅读数:4人阅读

战争史上有哪些不起眼的小发明改变了战争形态?

既然很多朋友都说了马镫。本人就再介绍一个小发明。

发明虽小,却实实在在地改变了战争形态。

对,你没有看错,就是刺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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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刺刀对近代火枪军队的意义,远比它的名字听起来要重大的多。

由于初期火枪发射程序繁琐,导致射速很低,一个训练有素的射手每3分钟可发射2发子弹,射程大约100米—200米。

由于射速低、射击精度差、射程近,所以,火绳枪部队,面对敌方骑兵冲击时,在弹药发射之后,几乎毫无还手之力。必须有冷兵器部队的掩护才能在战场上生存。火枪手自己也需在火枪之外,再配备一把刀剑或一支长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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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西班牙方阵应运而生。依靠火枪手和长枪兵的密切配合,西班牙方阵一度横行欧洲,所向无敌。

中国则出现了以“车营”为代表的冷热兵器混合部队。

但是,这种冷热兵种混编的作战队形,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严重的限制了火器部队的比例和数量,限制了火力的发挥。纯火器部队迟迟不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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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装备刺刀的火枪,要数中国明朝的快枪。早在1451年,明朝边军创造性地在铁铳上安装矛头用于刺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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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给普及一个小玩意,那就是低调的工兵铲。

作为现代战争的一部分,工兵铲的出现把战争模式带进了令士兵们噩梦般的堑壕战。

早期步枪因为射速慢,每分钟仅能够发射两到三发,当然精确度也是相当感人。

因为早期步枪们的不争气,让呆板的线式战术因此风靡了17,18世纪的欧洲大陆。

这种战术有呆板呢?小编给各位演示一下,一个90人的3X30的方队,在滑膛炮的掩护下,踩着鼓手的鼓声,以每分钟74步,每步74厘米的速度向对方军阵前进,等双方的距离进入百步的时候,开始一起开枪,在百步范围内以最大杀伤敌人,接近后再以刺刀战的方式消灭对方。

当然这种战术由于步枪的逐渐发展,使得这种战术又遭淘汰。

到了19世纪中期,由于像斯宾塞步枪,毛瑟等一大批火力重器的服役,各国的军队火力得到了加强,士兵们为了保护自己就开始挖掘战壕。因此提供一把能够支持普通士兵快速挖掘战壕的铲子就成为军工部门的新任务。

工兵铲这种步兵利器当然是陆军强国普鲁士(德国)发明的,德国人的工兵锹为方头锹体,在前端两侧有一些的弧形过渡,由纯钢锻造而成的厚重,弧度较小。为了减少阻力,同时在使用时拥有杀伤力,设计方在前端和两侧均开有刃口。为了防止工兵锹误伤同伴,德国工兵锹配有专门的锹套,士兵们可以用束条将装入锹套中的工兵铲挂在身上。

有,而且还不少勒。

1、先说一个,大伙儿在电视剧中经常能看到的,就是下图这玩意。

你没看错,就是绑腿

成了各国士兵山地战的神器。

1、防止血脉下积而引起小腿涨疼

2、防止蚊虫叮咬,树枝刮擦。

3、受伤用来包扎上课,固定骨头。

4、山地行军,遇到悬崖,就是绳索。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就是铁丝网。

铁丝网,是在美国南北战争后开始用于军事的。

之前,它只是一种牧场的工具。当时美国中西部农场主,用带有尖刺的铁丝网来防止家畜走失。

既然牛马都无法穿越铁丝网,人当然也不行。

很快,它们被用来阻止敌方士兵进入己方阵地。

一战期间,双方都已重机枪作为主要的火力支柱。

重机枪的威力大,但想要形成足够的杀伤力,就要尽可能长时间阻挡在重机枪火力范围内,暴露的越久越好。

然而,训练有素的敌人,会尽量躲避重机枪火力,快速前进。

而步兵采用匍匐的方式前进,速度可以很快,接近阵地用不了多少时间。

在人类历史上,有很多小发明并不起眼,但走上战场后,却最终改变了战争形态。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第一、带刺铁丝网。

铁丝网原本是牧民圈牛羊用的。1867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小男孩约瑟夫·格利登在牧场里放羊。羊钻到木头和铁丝做成的围栏外偷吃青菜,约瑟夫被牧场主狠狠训斥了一顿。

有一天约瑟夫赶着羊往回走,想跨越一片蔷薇花丛抄近路回去,羊群却不敢从长满尖刺的蔷薇花丛上跨过。

约瑟夫灵机一动,如果在围栏上缠上尖刺,羊群就不敢钻出去了。他马上行动,在围栏上缠满了用铁丝做成的尖刺,羊群果然老实了。

转眼第一次世界大战,带刺铁丝网应用到战争中。恰逢马克沁机枪兴起,它和铁丝网组成了令人胆战心惊的死亡地带。

成千上万米铁丝网布置到前线,就算用炮轰也只不过让它飞起来又落下,却无法破坏它。士兵们只能用血肉之躯冲到跟前剪断它,只是还没等开剪,马克沁机枪就怒吼了。数不胜数的士兵死在铁丝网前,成为一战中最具威力的防御工事之一。

二、拉链。

有人读过汪曾祺吗?你最喜欢他的哪部作品?

选贴段汪老的文字:

我事写作,原因无它:从小到大,数学不佳。

考入大学,成天泡茶。读中文系、看书很杂。

偶写诗文,幸蒙刊发。百无一用,乃成作家。

弄笔半纪,今已华发。成就甚少,无可矜夸。

有何思想、实近儒家。人道其理,抒情其华。

有何风格?兼容并纳。不今不古,文俗则雅。

与人无争,性情通达。如此而已,实在无啥。

——《我为什么写作》

最喜欢《沙家浜》

鹦鹉史航说,这世间可爱的老头儿很多,但可爱成汪曾祺这样的,却不常见。

这话我是极其赞成的,要说这世上让我找一个人和他玩一辈子,我想最好就是汪曾祺。

汪曾祺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外界封他:“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

贾平凹说他:是一文狐,修炼成老精。

黄裳曾说他:他的一切,都是诗。

初识汪曾祺,还是小时候读他写的《黄油烙饼》。那时候不懂文字里深沉的含义,倒是读出了满卷饼香,为此垂涎很久。后来,零碎时间里读了《端午的鸭蛋》、《如意楼与得意楼》等,才发觉汪老对一方人情风土刻画得细致入微。

汪老是食客,笔下也端出过佳肴无数。《四方食事》里,汪老曾说:“一个人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得尝尝。”正是有这样的“宽容精神”,才能当好一个美食家。因此我们再看汪老“谈吃”,一定会感叹作者笔下的杂博。涉及美食地域之广,品类之多,所谓“吃的足迹”遍及五湖四海。除此之外,汪老写故土的吃食,很少提及奢华的菜品,正是通过质朴的食客之门,才能浇灌心中思乡之情这块垒吧。

汪老不仅会吃,更会写吃。但无论是日常菜馔,还是野味珍馐,在汪老的笔下总是透着一种美感。这大抵是因为,汪老的“吃”中自始至终透着一种五柳先生的散淡。写吃的文章自然是浩如烟海。而我尤为喜欢的,还是《汪曾祺谈吃》这本文集。他不仅仅是就吃论吃,而是把吃的感受、吃的氛围和吃的来历,向你慢慢讲述、娓娓道来。

编剧史航作为“汪迷”这样说:“以前我说过,就算你刚饱餐一顿,看汪曾祺写的吃食,你还是会饿得咕咕叫。这种咕咕叫,也是怅惘……”